一、負責宣傳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理論與政策。
二、負責師生員工思想政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調研、指導、組織和檢查工作。
三、協助黨委做好中心組學習工作,指導院(系)中心組學習工作,協調推進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進”工作。
四、負責學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會的組織協調工作,校内哲學社會科學類的講座、論壇、研讨會等的審核,以及校内刊物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校外新聞單位來校采訪,對外新聞報道,學校形象宣傳,校内各宣傳陣地宣傳内容的審查把關,重要節日、校内重大活動和大型會議的宣傳報道工作。
六、做好校報、校園網、宣傳櫥窗、廣播站、QQ群、微信微博、校園公衆号等宣傳輿論陣地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七、負責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指導和協調,文明校園(單位)的創建工作。
八、負責校園文化建設的規劃、指導和協調,校園文化建設,學校文化設施管理。
九、宣傳工作人員應增強服務意識,發揮正面宣傳、理論學習、思想教育、文明創建等方面的育人作用。
十、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