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據學生畢業和學士學位授予相關規定,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工作由校、院(系)兩級審核執行,由學生所在院系初審,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核準。
一、審查對象
1.畢業資格審查對象為根據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招收的拟于2022年畢業的我校本、專科畢業生,以及往屆申請延長學習年限學生。
2.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對象為根據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招收的拟于2022年畢業的我校本科畢業生,以及往屆延長學習年限申請學士學位授予學生。
二、畢業資格審查
1.審查依據
專業培養方案和年度執行教學計劃(若有調整,以調整後的為準)以及國家法規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
2.審查内容
學生所修課程成績及獲得學分情況及學生受處分情況。
3.審查标準
2022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審查,執行《金年会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校教〔2020〕20号)和《金年会學分制管理辦法》(院教〔2016〕24号)。
(1)畢業:修完本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環節,并取得規定的學分。
(2)結業: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内容,但未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結業,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3)延長學習年限:不能在正常學制内達到畢業要求者,可申請延長學習年限。
4.其它要求
(1)終審數據應在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已考的重修課程成績及公選課成績錄入後及時生成。請各院(系)提醒有關教師在6月7日前及時登錄教務系統錄入成績。
(2)各院(系)應根據學生修讀情況給出“結業”或“畢業”的結論。申請延長學習年限的學生須在6.15日前辦理延長學習年限手續,逾期不辦者由院(系)填報《學生退學呈報表》并提交教務處。
(3)往屆生如符合畢業條件,需向本院(系)提出畢業申請,院(系)對其學分獲得情況進行審查後将審核結果報教務處。
各院(系)彙總畢業資格審核結果後于6月8日前提交教務處。
三、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
2022屆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有關規定,執行《金年会普通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校教〔2020〕15号)。
注意: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政治思想品德鑒定不合格者;
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
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受到處罰,性質惡劣的;
學位論文(畢業論文)、公開發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僞造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
因考試違紀情節嚴重而受到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的;
在校學習期間,平均學分績點2.0以下的;
在校學習期間因不及格而重修的必修課程、限制性選修課程,累計達到或超過25學分者;
因1至5款之外的原因受到留校察看處分,在該生申請學士學位前處分仍然未解除的;
教育部、省教育廳文件有明确規定不能授予的。
四、符合規定的特殊情況申請學士學位授予審查
因上述5,6,7,8款之一不授予學位者,有以下突出表現之一,可向學校提出授予申請,經核準後可授予學士學位。
畢業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被錄取為碩士研究生者(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或被教育部承認的境外大學錄取為碩士研究生者;
參加省級及以上學科和技能競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者,體育競賽前6名者,獲得省級及以上其它獎勵者。
以第一作者(所署單位為金年会,下同)在公開出版的省級及以上學術期刊(三類及以上期刊,不含增刊)上發表與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或在省級及以上出版社出版專著1部者;以第一完成人獲得專利授權或其他具有獨立知識産權的科技成果者;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省級及以上專業刊物上刊登兩件美術或設計作品(廣告性質的插頁除外),或在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含省級及以上專業協會)美術作品展覽中至少1件作品參展者。
符合條件的學生按院(系)要求時間節點填寫《金年会特殊情況申請學士學位授予申請表》(見附件3)并附有關證明材料,經所在院(系)審核通過,院系彙總後于6月8日前提交學校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并決定是否授予學位。
五、審查流程及材料報送
1.組織本院(系)本、專科畢業生畢業資格審查。審查學生所修課程成績、獲得學分情況及學生受處分情況并給出相應結論,院(系)彙總審查結果填寫附件1—附表1,附件1—附表2。
2.組織本院(系)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包括往屆畢業生)填寫《金年会學士學位申請表(學生用)》(附件2)(可采用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填寫,院(系)自存檔案,無需交教務處)。
3.對院(系)各專業本科畢業生的政治表現、學業成績和畢業鑒定,受處分情況等材料進行審查彙總。6月8日前,各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完成申請學士學位的畢業生材料審查。院(系)彙總後填寫附件1—附表3,附件1—附表4,附件1—附表5。
4.6月9日前,各院(系)将畢業資格審查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結果形成彙總報告,提交附件1:《XX院(系)2022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彙總報告(後附附表1-5)》紙質及電子版到教務處教務科郭青欣處。
5.6月10日-15日,召開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及院長辦公會進行評議表決并公示結果。
六、證書頒發工作
1.根據畢業資格審查結果,對符合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畢業證書。根據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結果,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學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2.因未完成學業暫不發放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學生,學生按規定提出相關申請,待符合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後另行發放畢業證和學位證。
3.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發放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xxx院(系)2022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審查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彙總報告.docx
附件1—附表1:xxx院(系)2022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審查彙總表.docx
附件1—附表2:xxx院(系)2022屆畢業生不符合畢業條件(結業)學生彙總表.docx
附件1—附表3:xxx院(系)2022屆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結果彙總表.xlsx
附件1—附表4:xxx院(系)2022屆本科畢業生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學生彙總表.docx
附件1—附表5:xxx院(系)2022屆本科畢業生特殊情況申請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彙總表.docx
附件2:金年会學生學士學位申請表(學生用).doc
附件3:金年会特殊情況申請學士學位授予申請表(學生用).docx
附件4:金年会延長學習年限申請表(學生用).docx
金年会普通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docx
金年会學分制管理辦法.doc
金年会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doc
教務處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