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教育管理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學期或年度學生日常管理工作計劃。
二、建立、健全學生管理的各項制度,并督促、檢查、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校級以上(含校級)各種獎學金和先進個人、先進集體的評選和表彰工作。
四、負責全校學生校風、校紀的管理,學生文明行為的督察以及違紀學生調查和處理工作。
五、負責學生安全和穩定工作。
六、負責各學校學生工作管理内容的考評工作;
七、負責學生管理數據的收集、整理、統計、存檔工作。
八、協助搞好學生宿舍和公寓管理工作。
九、完成學生工作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學生資助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國家、省及學校學生資助工作政策的宣傳工作,并結合學校實際,及時修訂完善學生資助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二、負責國家獎助學金、中職學生助學金、中職學生學費減免、校内獎助學金等學生資助評審組織和管理工作。
三、廣泛宣傳和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開展學生誠信勵志教育及貸後管理工作。
四、負責開展全校勤工助學工作,使勤工助學崗位成為經濟資助與實踐育人的重要平台。
五、積極争取各類社會助學資金,不斷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六、組織實施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和複學後學費資助工作。
七、對各系(部)學生資助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确保資助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和資助資金的合理使用。
八、加強自立、自強、誠信教育,将經濟資助、精神幫扶和能力培養有效結合,充分發揮資助育人功能。
九、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職責
一、面向學生開設心理咨詢窗口,以預防為主、發展性咨詢為重點,做好學生心理健康的預防工作。針對普遍問題,适時開展團體心理輔導。
二、廣泛宣傳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強化學生的參與意識,提高廣學生的興趣,陶冶學生高尚情操,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三、編印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和資料,開設心理健康教育網頁,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載體,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
四、組織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的教學。傳授心理調适知識和方法,引導和幫助學生樹立心理健康意識,學會自我心理調适,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提高承受和應對挫折的能力以及社會生活适應能力。
五、開展學生心理知識系列講座。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和心理調适技能。指導學生心理協會的各項活動。開展各種校園心理文化活動,營造健康校園心理文化氛圍。
六、适時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并對重點學生進行回訪和跟蹤輔導。
七、組織培訓心理委員,不斷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詢服務的專業水平。
八、學生心理測量測驗,預防心理疾病,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九、做好學生心理素質狀況等調研工作。分析研究不同特征學生的心理特點,撰寫研究報告,開展心理健康與發展方面的課題研究。
宿管科崗位職責
一、負責樓管人員的管理工作;
二、負責各學生公寓值班,防火、防盜,公寓樓内秩序的管理;
三、管理好學生宿管會,積極發揮學生宿管會在公寓管理中的作用;
四、負責學生在公寓的日常行為管理工作;
五、負責學生在公寓的政治思想工作;
六、負責學生在公寓的各項檢查評比工作;
七、負責對公寓公共衛生以及公共設施維護的督促檢查工作;
八、負責學生宿舍樓的分配、調整工作;負責學生住宿、退宿并辦理相關手續;
九、嚴格執行學校有關學生公寓的規定,經常與學校其他部門取得聯系,聽取他們的建議和意見;
十、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一、根據國家、省市的大學生就業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制定學院就業工作的實施細則。
二、建立畢業學生檔案,專人負責跟蹤,準确掌握學生就業的基本情況。
三、對學生進行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擇業觀、道德觀的教育,積極的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為學生就業、創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四、開設就業、創業、職業生涯規劃等課程,分析就業形勢,宣傳就業政策,訓練擇業技巧,調适擇業心理,培養就業素質,緊緊圍繞就業這一中心工作,為教學改革提出合理的建議。
五、舉辦就業報告會,就業講座等,對畢業生就業、創業進行系統的指導和訓練,随時為學生就業、創業提供咨詢服務。
六、收集、彙總、整理、發布就業信息。多渠道,多方式,多門路與用人單位進行聯系,為畢業生就業牽線搭橋。
七、定期不定期的舉辦雙向選擇洽談會,供需見面會,為畢業生就業創造良好的條件。
八、深入勞動用工單位進行實地考察,積極開展校企合作,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訂單輸送學生就業。
九、對畢業生進行跟蹤調查,及時将調查的結果彙總、整理,根據社會和市場的需求及時調整就業、創業服務方向。對就業學生提供幫助和服務。
十、做好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站的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一、積極配合學校其他部門的工作,認真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各項工作。